加拿大食物過敏標籤新法規生效

大紀元2012年08月06日訊】

(大紀元記者周正多倫多編譯報導】上週六(8月4日)加拿大衛生部已出台的新食品標籤規定生效。此舉讓食物過敏人士、其家人和護工能更容易地避開過敏產品。

該法規已於2011年2月公布,在經過了18個月的過渡階段後,於上週六正式實施。該法規規定,包裝食品必須清楚地列出過敏原的通俗名稱,如「牛奶」,而不是「水解酪蛋白」。

食物過敏 可引發致命休克

新法規適用於已知的食品過敏原,它們9成能引起過敏反應:花生、雞蛋 、牛奶 、植物堅果(杏仁、巴西堅果、腰果、榛子、澳大利亞堅果、美洲山核桃、松子、開心果、核桃)、大豆、芝麻、海鮮(魚、甲殼類和貝類)、亞硫酸鹽、芥菜籽 、麩類(燕麥、大麥和黑麥)和食用小麥。

該法規要求列出食品組成成分中所有的過敏原。例如,如果一個產品有「香料」的成分,標籤必須列出香料中的所有過敏原、麩質或亞硫酸鹽。

食物過敏可引發致命的過敏性休克,這是當人的免疫系統識別到食品具威脅性時所作出的反應,症狀包括血壓下降、呼吸道變窄和蕁麻疹等。

據CBC報導,安省薩頓市(Sutton)的艾倫(Marilyn Allen)是加拿大食品過敏組織的創始人。1990年,她年僅15歲的女兒林恩(Robyn Lyn)死於食物過敏,十多年來艾倫一直致力於推動食品標籤的變革。

根據新規定,包裝食品公司可以選擇把過敏原列在配料清單中,或加入一行字聲明:「包含X」。作為一名食物過敏顧問,艾倫表示:「過敏的人需去尋找成分申明,如果沒有,千萬不要想當然。回去閱讀配料表確認,因為每家公司都會在標籤上至少註明兩次過敏原出處。」

艾倫慶幸新食物標籤的改變,但也表示離要求仍有差距。如:法規並不適用於熟食、糕點及散裝食品。啤酒不在麩質之列,但可能包含亞硫酸鹽而引發哮喘。還有著色焦糖包含乳製品,卻也不需列明。 「可能含有X」項的監管還沒有規範,在配料表中未列出過敏原,但可能有的食品在廠時已有微量交叉污染。

艾倫希望過敏的消費者會監察新的標籤,如發現潛在問題就向加拿大食品檢驗局(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)報告。

 

新標籤可指導看護人員

目前,一些公司已經自行以「平實的語言」來標識他們產品的成分。露卡切維斯基(Liza Lukashevsky)是多倫多一家名為「堅果屋」的散裝食品店老闆。在她的店中,所有散裝食品箱都有標記。她表示:「我覺得對食品的信息提供的越多越好」。

露卡切維斯基是在發現她10歲的兒子查理(Charlie)對大豆、酵母和亞硫酸鹽過敏後,從事破譯配料成分表的。她回憶說,當她兒子才2歲半時,日托工作人員很高興他吃下了整袋毛豆,那是他所有的蔬菜。但是,他後來發皮疹,把那個工作人嚇壞了。

露卡切維斯基表示,這是個很好的例子,如果在毛豆下寫明「含有大豆」,那位工作人員就不會給她兒子吃了。看護們包括日托工作人員,他們照顧孩子和為孩子們購物,會真正受益於新標籤規定。

查理拜爾斯(Sylvain Charlebois)是安省圭爾夫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院副院長,他表示,新的食物過敏原標籤可以讓眾多家長們和學校董事們鬆口氣了。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,食品標籤中需有提示過敏原的警告。美國和歐盟也正在完善類似的法規。查理拜爾斯為條規的改變叫好,但同時也呼籲過敏原標籤的標準化需全球一致清晰。◇

 

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12/8/6/n3652472.htm%E5%8A%A0%E6%8B%BF%E5%A4%A7%E9%A3%9F%E7%89%A9%E9%81%8E%E6%95%8F%E6%A8%99%E7%B1%A4%E6%96%B0%E6%B3%95%E8%A6%8F%E7%94%9F%E6%95%88-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obb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